碘是人体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,维持所有器官的正常功能,促进人体尤其是大脑的生长发育。
0~13岁儿童:每人每天85~110μg(微克)
14岁以上儿童和成人:每人每天120μg
孕妇:每人每天230μg
哺乳妇女:每人每天240μg
常用的补碘方法以食盐加碘为主,食盐加碘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、最安全、最有效的措施。
一般人群
按照安徽省《食用盐碘含量》标准(食盐强化碘量水平为25mg/kg),每天摄入5g食盐,烹调损失率按WHO等国际组织推荐的20%计算,每天从加碘食盐中可摄入碘100μg/d,加上饮水和食物中摄入的碘,则能达到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(120μg/d)。
特需人群
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,由于快速增长,对碘的需要量增加,应食用加碘食盐。
妊娠妇女、哺乳妇女、婴幼儿(出生后至36月龄内)等人群是碘的特需人群,应注意充分补碘。
妊娠和哺乳妇女:应食用加碘食盐,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食物,如海带、紫菜等,这样既适应她们在特殊时期摄盐量少的特点,又能保证特殊时期充足的碘摄入量。
婴幼儿(出生后至36月龄内):母乳喂养的婴幼儿,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,能满足0~6月龄婴儿的需要;7~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;13~24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,也会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,可获得一定量的碘。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。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饮食主要是乳制品,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(GB10765-2010)规定在婴幼儿奶粉中必须加碘。
甲状腺功能亢进:不能补碘,并且尽可能忌用富碘食物(包括碘盐)和药物。
甲状腺功能减退:碘缺乏所致甲减患者,必须食用加碘食盐;碘过量所致甲减(常见亚临床甲减)患者,要限制碘的摄入。
自身免疫甲状腺炎:桥本甲状腺炎是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主要类型。甲状腺功能正常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患者适当限碘,可以食用加碘食盐,但适当限制海带、紫菜、海苔等富碘食物的摄入。
甲状腺结节:碘摄入过多或不足均可导致甲状腺结节,需适碘饮食;若为甲状腺结节自主功能导致的甲亢则需限制碘的摄入。
甲状腺癌:一般可正常碘饮食;若甲状腺癌术后行放射性碘清甲或清灶治疗,则治疗前需低碘饮食。
妊娠期甲状腺疾病:妊娠前有甲亢并低碘饮食的患者,应在拟妊娠前至少3个月食用加碘食盐;妊娠期间患有甲状腺疾病的患者,应食用加碘食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