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,特作如下承诺:
一、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,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、不在销售的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,保证食品安全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。
二、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,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要求。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和贮存场地,销售的食品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及经营场所保持整洁。
三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。采购原料时查验供货厂家的许可证和检测合格等证明文件,并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批号、保质期、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、进货日期等内容,查验记录确保真实。
四、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,定期检查库存食品,及时清理和不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
五、对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,立即采取下架封存、停止销售等措施并记录停止经营情况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。
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在建立、实施并保持食品防护计划的同时,严格履行以上承诺,对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,确保所售食品安全无害,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,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承诺单位:中盐安徽润华强旺盐业有限公司
2023年11月24日